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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各派驻站所、镇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华体会主页 关于印发华体会主页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永政发〔2018〕142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在各科室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广泛征集意见,经镇政府同意,现将《puroview.com巽宅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应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的规定,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各承办科室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评估工作。 附件:puroview.com巽宅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puroview.com巽宅镇人民政府 2024年 2 月 29 日 附件 puroview.com巽宅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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