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puroview.com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uroview.com)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puroview.com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上塘中心城区繁华路1号5号楼二楼,邮编:325100,电话:0577-67236286,电子邮箱:649424134@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不断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监督,深化公开内容,各项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的发展轨道,有效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加强协调指导,扎实推进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puroview.com政府办公室印发《puroview.com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82号),对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实行月考核,季通报制度。全年对73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工作共进行了12次网上检查,印发季度通报3期,发送督促、提醒短信340次,共2757条,对各单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信息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和提醒,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连贯性、时效性、规范性等各方面得到了较大提升。我县各单位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557条。涉及政府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社会救助、人事任免、招考招录等方面内容。
(二)加强监督落实,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4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4〕94号)要求,我县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按照部门职能,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及时印发《华体会主页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4〕102号)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围绕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财政管理信息、土地管理信息、房屋征收和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安全生产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就业和保障信息、科技项目经费信息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全年共公开上述有关信息1000余条。
(三)加大资源整合,积极建设浙江政务服务网永嘉站。
2014年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以来,puroview.com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按时高效的完成了有关工作任务。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下发《华体会主页 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县级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4〕58号)、《华体会主页 办公室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4〕129号)等22个有关文件,县政府有关领导及时召开5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浙江政务服务网永嘉站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形成了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hth在线官网 、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省市县统一架构、三级联动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永嘉站已较好地完成省政府各项既定任务,参与部门49家,发布便民事项1600余条、行政权力事项650余条,权力清单5200余条,部门责任清单890余条,处理互动处理投诉咨询31件、纠错信息1件。浙江政务服务的实施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投资环境,提升了市场活力。
(四)加强舆论引导,解读政策信息及回应舆论热点
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中国永嘉门户网站,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力求让社会公众及时获知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公开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征求意见稿32条,确保政策文件制定的科学性、透明性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公众有序参与行政重大决策运行机制,加强政民互动,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公文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推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规范性文件专栏,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建设,通过党政协同办公系统发布的公文,及时确定公开属性,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于第二个工作日在公开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公开各类政策文件174条,规范性文件33条,共公开207条。全年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形式就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进行解读的次数为25次,其中,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开展网络访谈17场。共编发了重要及热点舆情《抄告单》76期,指导各地各单位成功处置热点网络舆情事件140多起。自今年8月份“永嘉发布”政务微博试运行以来,发布微博211多条,粉丝量达1.2万,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目前,全县80多家单位的官方微博已进驻发布平台。随着“永嘉发布”政务微博、微信的正式上线,将进一步拓宽我们的舆论主阵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了更好规范、指导、协调和推进我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印发了《华体会主页 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216号)。2014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7件, 26件均予以答复,1件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申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4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预期,还存在差距。一是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部分单位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刚性的要求,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还缺乏清醒的认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缺乏原则和科学的规范。在接触到的实质性问题中,涉及到的政府信息公开却缺乏一定的原则性规定,欠缺广度和深度,难以把握,没有普适性,借鉴的空间小,失去了条例的初衷。三是政府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限。目前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两类方式。政府网站滞后,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公开不够彻底,不能及时回应咨询者。四是依申请公开不够规范,对答复内容把握不够准确稳妥,缺乏可共参考的模板,有关单位对政府依申请公开推诿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这有悖于《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主旨。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
打造阳光、法治政府是大势所趋,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表现,是善治的表现形式,更是努力建设阳光政府的内在要求。它既维护了社会公众的利益,也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是让政府做事更加公正、透明的集中体现。下步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如下改进措施:
1、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作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这就要求我们由过去的强调保密不断向行政民主化转型,这就亟需我们转变观念,树立公开责任意识。
2、规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从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着手,尤其在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安全生产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征地拆迁信息、及教育领等重点领域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一方面完善有关考核细则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另一方面拓宽公众监督渠道,积极探索民主评议、听证投诉、质询等制度。创新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务实、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4、深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与县保密部门、监察局、法制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慎重稳妥做好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的观摩活动、召集重点单位开展座谈会。积极研讨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55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42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8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5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8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5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6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