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puroview.com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uroview.com)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puroview.com南城街道沙门路1号,电话:6696672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4月29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及时对外发布警务活动、预警信息、重大案件、突发事件、便民措施以及公安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一)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分管局领导牵头,政治处、办公室、指挥中心、纪委、督察、法制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完善工作流程。制定了《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意见》,建立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四位一体的工作流程,逐级明确上报人员、审核领导责任,建立人员明确、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拓宽公开载体。改版优化县公安局门户信息网站,开通公安微博,积极协助配合信息公开办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公安业务板块的内容填充,及时对外公布了一批警务活动、便民措施、证照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广泛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局重要政务信息以及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上做到了第一时间在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16年度本单位(含基层所队)共接受群众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咨询1.1万人次,并在中国永嘉政务网上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2条。其中工作信息69条,民生事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各12条,财务预决算4条、人事任免2条、政策文件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和民警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各项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坚持执行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大力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四是加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五是加强问题研究,促进公安行政执法进一步公开透明。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1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12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5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1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