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puroview.com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uroview.com)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puroview.com南城街道沙门路1号,电话:057766966705。
一、基本概况
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办公室、法制大队等部门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puroview.com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hth在线官网 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外,凡社会普遍关心、关系公众利益、涉及公平正义的管理、服务和执法项目,都在适当范围内,主动予以公开;同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对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全力打造门户网站这一信息公开重要载体。在puroview.com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有我局专栏,及时发布公安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同时,公布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告知、指引群众获取公安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此外,我局认真推进“puroview.com公安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尤其注意查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归纳、汇总,逐一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18年度本单位(含基层所队)共接受群众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咨询6万人次,并在中国永嘉政务网上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2条。其中工作信息55条,机构信息4条,行政执法209条,财务管理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4起,均按期答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未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二是由于编制限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精力较为分散,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二)下步措施: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职责、固化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晰各部门工作责任,按网站普查的标准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的更新和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突出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为重点,第一时间全面细致的公开信息,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及时清理和更新各类信息,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7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