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puroview.com桥头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以及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uroview.com)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puroview.com桥头镇党政办,电话:0577-67458013,电子邮箱:417174278@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今年以来,桥头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注点,不断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回应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桥头镇自2008年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并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至2017年底,桥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共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31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占1.3%;政务动态信息37条,占16%,社会救助信息61条,占26.4%;专项经费使用信息66条,占28.6%;政策文件信息20条,占8.6%;宅基地使用审核情况信息12条,占5.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预期,还存在差距。一是信息沟通渠道不够畅通。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定期梳理查看镇机关及镇属单位的信息,及时发布,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探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以社会需求和群众关注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桥头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