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oview.com沙头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puroview.com沙头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uroview.com)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沙头镇镇前街31号,电话:0577-67271000,电子邮箱:232102247@qq.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6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39条,占18.6%;工作信息类信息97条,占46.2%;民生事项类信息30条,占14.3%;财政管理42条,占20%。以上信息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xxgk.yj.gov.cn)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

3、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继续指导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项目,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逐步推进办理程序公开,尽快设立电子显示屏;进一步厘清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的界定,编制完成主动公开的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目类;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3、以县级培训为重点,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积极主动参加县级培训,提高认识,加强阅读,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附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沙头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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