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puroview.com枫林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puroview.com枫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puroview.com枫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编:325112,电话:0577-67171113,电子邮箱:151702625@qq.com。
一、概述
2014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认真部署工作任务,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大幅增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镇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其中:政务动态283条,计划总结1条,通知公告类1条,民生事项类32条,财政管理类57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务动态此项群众最关心的内容所占比例最大,为总数的75.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数的情况
2014年我镇没有收到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全镇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镇的hth在线官网 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三是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及时;四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理论书籍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3、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4、加大宣传力度,让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引导群众随时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九、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puroview.com枫林镇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374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