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puroview.com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puroview.com茗岙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回应工作,强化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有关平台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法治、廉洁政府建设。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puroview.com茗岙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6711629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5月4日,茗岙乡人民政府成立,为进一步规范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茗岙乡人民政府吸取其他单位的良好经验,结合本乡实际,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整合更新,开展了多方面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量
2016年,通过政府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共80条,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5条。
(二)公开主要形式
1.新闻传媒。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等新闻传媒进行公开。
2.相关公文。茗岙乡政府发的各类文件及信息上发布信息。
3、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栏。及时公开公务接待费用、各类许可证办理、救济资金分配情况等。
4、各类会议。在各类会议上及时传达、公布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
2016年我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乡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乡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茗岙乡政府成立后,职能、内容的变化,我乡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设置进行了相应调整,可能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栏目设置与实际工作不适应、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2017年,我乡将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完善hth在线官网 、丰富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申请信息公开;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强化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hth在线官网 的认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茗岙乡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