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oview.com茗岙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puroview.com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puroview.com茗岙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回应工作,强化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有关平台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法治、廉洁政府建设。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联系地址:puroview.com茗岙乡茗后村,联系电话:0577-67116291,电子邮箱:357601553@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5月4日,茗岙乡人民政府成立,为进一步规范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行政工作的公开透明,推进依法行政,茗岙乡人民政府吸取其他单位的良好经验,结合本乡实际,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专职与兼职人员各一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整合更新,开展了多方面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量

2017年,茗岙乡人民政府通过各渠道公开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266条,同比增量113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4条,实现零突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同比增量15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共209条,同比增量129条;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条,同比减少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5条,同比减少30条。

(二)公开主要形式

1.新闻传媒。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等新闻传媒进行公开。

2.相关公文。茗岙乡人民政府发的各类文件及信息上发布信息。

3、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栏。及时公开公务接待费用、各类许可证办理、救济资金分配情况等。

4、各类会议。在各类会议上及时传达、公布需要公开的内容。

5、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与重大舆情。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

2017年我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乡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茗岙乡人民政府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茗岙乡人民政府成立后,经过一年的时间洗礼,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取得了许多突破,公开信息量明显提高,在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与举办新闻发布会等方面实现零突破,公开渠道更加多样。同时,由于信息公开工作时间受茗岙乡人民政府成立年限所限,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还需要更加多样化;三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深入和深化。

为了有效解决当前我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条例》中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网络机制,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二要多学习和借鉴优秀单位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我乡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三是要加强宣传,完善信息公开的多样化渠道。充分利用我乡现有网络资源,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在网站上公布更加多样化的信息,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附件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茗岙乡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4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7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0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6